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除雪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0年10月10日

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次招标。

1.采购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租赁项目:除雪设备

2.2本次租赁项目分为3个合同包,如下:

路线名称

合同包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租赁数量

租赁日期

备注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环)

01

除雪铲

3m宽及以上

4

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1日(以实际除雪日期为准)

含车辆

02

除雪滚刷

3m宽及以上

2

含车辆

03

抛雪设备

50装载机悬挂式

2

含50装载机

3.投标人要求

3.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报价包含司机、车辆、设备及车辆设备养护费用。

3.3除雪要求:每次下雪(天气预报)前司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进场并调试好车辆、设备,除雪时间以雪情为准,不仅限于白天除雪作业,具体要求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竞争报价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2日,上午8:30-11:00时,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总师办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租赁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3日10时00分;

5.3开标地点: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6.信息发布形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expressway.com)、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公告。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硅谷大街高速路口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643176789或0431-85868972

邮    箱:34841614@qq.com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