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5月15日

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次招标。

一、采购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内容:

2.1合同包划分与参数要求:

防疫物资规格、型号和功能性指标

合同包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和功能性指标
01一次性口罩36000三层熔喷无纺布、透气性好,执行标准GB/T32610-2016,要求有检测合格报告
一次性手套13000质量较好,无粉装,一次性使用pvc医用检查手套
84消毒液560500符合室内消毒要求产品,瓶装,每瓶500ml
消毒酒精560符合室内消毒要求产品,75%医用酒精,瓶装,每瓶500ml
02一次性餐盒56000餐盘四分格、300ml小圆盒、500ml小圆盒、1.25L圆盒四种,要求有检测合格报告

2.2交货地点及时间: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3.3.1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2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相关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报名,报名时需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址详见第八条。

4.2报价文件获取:报名时领取报价文件电子版。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5.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cexpressway.com)、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公示板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晨光街161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31-85868972或18643176789

邮    箱:34841614@qq.com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15日